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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江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计划

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给我院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含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计划)、接收推荐免试生数,研究生增量计划,综合考虑各学科情况,以及往年招生情况、2023年生源情况、培养条件和就业形势等,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各学科招生计划为(不含已录取的推免生):

100700 药学(01药物化学方向): 3名;

100700 药学(02药剂学方向): 11名;

100700 药学(03生药学方向): 2名;

100700 药学(04药物分析学方向): 3名;

100700 药学(05药理学方向): 3名;

100800 中药学: 11名;

086002 制药工程:全日制41名;

如若招生计划有变动,以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复试资格认定

根据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生源状况,按照《江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我院复试时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进行,差额复试比例为1:1.5左右。

(一)一志愿复试分数线

1.100700 药学(01药物化学方向)、100700 药学(03生药学方向)、100700 药学(04药物分析学方向)、100700 药学(05药理学方向):总分、单科达国家线;

2. 100700 药学(02药剂学方向):总分≥302分,政治/英语/业务课≥46/46/180;

3. 100800 中药学:总分、单科达国家线;

4. 086002 制药工程(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总分、单科达国家线。

(二)接收调剂情况

一志愿复试结束后,我院将及时发布拟调剂专业和名额。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提交调剂志愿。可复试调剂考生要及时确认“复试通知”;拟录取调剂考生要及时确认“待录取”通知。

(三)复试批次与时间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5日上午8:30开始。一志愿复试后拟录取人数不足计划数的,在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组织调剂,调剂志愿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一)复试形式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研究生录取质量的重要环节。本次一志愿复试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在加强对考生专业水平、创新能力和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考查和评价的同时,我院将深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心理素质)和实践能力。

(二)复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复试科目考核、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心理测试等。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管理系统(考生入口)(http://yjszsgl.ujs.edu.cn/ksxt/login.aspx)提交复试科目、通讯信息(录取后将作为邮寄通知书依据)、住宿与否等相关信息。

时间安排如下:

3月25日上午考生报到及报考资格审核。

3月25日下午心理测试。

3月25日下午复试科目笔试。

3月26日全天综合能力面试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附件1“江苏大学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

(三)计分办法及具体要求

1、资格审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计

考生复试前按照《江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考生须知》https://yz.ujs.edu.cn/info/1012/4577.htm要求准备资料,学院资格审查考核工作组负责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依据考生提交的思想品德考核表和与考生面谈方式对考生思想品德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并负责建立考生个人复试档案,包括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和各项复试考试材料,以备核查和存档。

2、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复试科目笔试占20%,综合能力面试占6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学业背景评估10%,每位考生面试时间15-20分钟。

3、学业背景评估、复试科目考核、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均实行百分制。

4、复试科目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核依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

5、综合能力面试注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采用题库试题综合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学术学位偏重基础理论与从事科学研究创新工作的能力和素质考核;专业学位偏重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应用知识能力考核。

6、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复试组的每位教师所给出的成绩加权平均计算后的成绩为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本项考试由各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打分成员不少于 2 名教师,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

7、学业背景评估包括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学业获奖、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材料,学业背景评估于面试时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由专家组现场打分。

四、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为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档案、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脱产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签订江苏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二)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权重为50%,复试成绩权重为50%。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50%。

(三)录取原则

1、各复试工作组根据各学科(方向)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按学习形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会安排专人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2、复试总分不及格者(即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破格复试政策及要求

药学院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六、学院将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全景录像和录音。

七、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其中,有子女报考的中层干部必须主动向学校报告,相关信息在复试录取环节中予以公示。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者追究责任。

八、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江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https://yz.ujs.edu.cn/info/1010/4547.htm。

九、本细则由江苏大学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

江苏大学药学院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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